网上有关“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经哪个部门审核”话题很是火热 ,小编也是针对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经哪个部门审核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法律主观:
3年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 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 ,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保护。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时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 ,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 ,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从重新申请到获得认证为半年,这半年中,允许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如果重新申请没能通过认证,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标志。另外 ,在3年有效期内,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还要对产品按照绿色食品的环境 、生产及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 ,中心会取消该产品使用标志。
法律客观:一、申请认证企业向市、县(市 、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或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索取并下载《绿色食品申请表》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二、市、县(市 、区)绿办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 ,明确申请认证程序及材料编制要求,并写出考察报告报省绿办。省绿办酌情派员参加。三、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自查、草填 ,并整改,完善申请认证材料;市 、县(市、区)绿办对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绿办 。四、省绿办收到市、县(市 、区)的考察报告、审核表及企业申请材料后 ,审核定稿。企业完成5套申请认证材料(企业自留1套复印件,报市、县绿办各1套复印件,省绿办1套复印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软盘 ,报省绿办。五 、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登记、编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下发《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6)同时抄传中心认证处,说明需补报的材料,明确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计划。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六、现场检查计划经企业确认后 ,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 、《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七、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产品抽检和环境监测安排,产品检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报告由产品检测和环境监测单位直接寄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省绿办。对能提供由定点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 ,免做产品认证检测;对能提供有效环境质量证明的申请单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环境监测 。八 、省绿办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 、《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企业将《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中心认证处。九、中心对申请认证材料做出:“合格 ”、“材料不完整或需补充说明” 、“有疑问,需现场检查”、“不合格 ”的审核结论 ,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传省绿办。省绿办根据中心要求指导企业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补充 。十、对认证终审结论为“认证合格”的申请企业,中心书面通知申请认证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抄传省绿办。十一 、申请认证企业领取绿色食品证书。
一、绿色食品产品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1.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该标志具有商标的普遍特点,只有使用才会产生价值。若取得标志使用权后长期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还会妨碍中绿中心的管理工作 。因而,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 绿色食品产品标签、包装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1)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内 、外包装及产品标签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时,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合 、标准色、编号规范必须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执行 ,并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包装 、标签上必须做到“四位一体”,即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 ”文字、编号及防伪标签须全部体现在产品包 装上 。凡标志图形出现时,必须附注册商标符号“R”。在产品编号正后或正下方须注明“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文字 ,其规范英文为“Certified China Green Food Product"。产品标签还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 。标签上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 、保质期/保存期)和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和产品标准号。另外,还须注明防腐剂、色素等所用种类及用量。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其宣传广告中应注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在所有可做广告宣传的物体和媒体上,如在名片、台历 、灯箱、运输车和办公楼上或电视广告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3. 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不能扩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范围 。
绿色食品标志在包装、标签上或宣传广告中使用,只能用在许可使用标志的产品上。例如:某饮料生产企业产品有苹果汁 、桃汁、澄汁等,其中仅苹果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则企业不能在桃汁、澄汁的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广告宣传中也不应用“某某果汁,绿色食品 ”之类的广告语,只能讲“某某苹果汁 ,绿色食品”,以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另外,在系列产品上 ,如某茶厂云雾绿茶获得标志使用权后,在未申报的银毫绿茶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联营 、合营厂的产品上,如山东省某奶粉厂生产的A牌奶粉获得标志使用权后 ,擅自在其河南省联营企业生产的B牌奶粉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等,都是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是不能允许的 。
关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经哪个部门审核”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小笨蛋]投稿,不代表吾尔凌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kino520.cn/life/202510-31130.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吾尔凌的签约作者“小笨蛋”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经哪个部门审核”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经哪个部门审核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
文章不错《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经哪个部门审核》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