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合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合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叉口东南角2层
工作时间:
****: (0551)64688168
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15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09:00-17:00
****:
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2层
工作时间: 09:00-12:00;14:00-17:00
****: (0551)63456316
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亳州路182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09:00-17:00
****: (0551)65699321,(0551)65699323
巢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合肥市巢湖市东风西路463号(城西菜市场向西300米)
工作时间:
****: (0551)82625147
长丰县民政局双墩婚姻登记处地址: 蒙城北路润地星城西门19栋楼与26栋楼之间的小三层楼房(双凤工业区明德小学对面)
工作时间: 09:00-12:00;14:00-17:00
****: (0551)66975668
肥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乐平路与站前路交汇处(肥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层)
工作时间:
****:
长丰县婚姻登记处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润梅路与金梅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润地·星城)
工作时间:
****: (0551)66975668
庐江县婚姻登记处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迎松中路与黄山中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庐江县政府)
工作时间:
****:
肥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合肥市肥东县岱山湖路与合蚌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肥东县妇幼保健院)
工作时间:
****:
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楼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支路与包河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200米(包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以申请 、审查以及登记三个环节为主。
(一)申请
符合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的持本人登记照片、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申请结婚登记 ,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检证明、身份证 、户口本、单身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若离过婚申请再婚,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
外国人 ,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护照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情况下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 ,发放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 ,说明不能给他们进行结婚登记的理由 。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 ,并且提供以下证件 、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户口本、身份证 、通行证或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的关于离婚登记的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离婚申请初审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 ,不给予离婚受理,登记员可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告知书。
(三)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一天起三十日之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丢失可不提供 ,但需要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好相关文件 ,如《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 ,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
(四)审查
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例如双方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照片、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 ,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提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 ,应当出具。
(五)登记及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
关于“合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从阳]投稿,不代表吾尔凌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kino520.cn/jyan/202509-23603.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吾尔凌的签约作者“从阳”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合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合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合...
文章不错《合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内容很有帮助